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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4-0015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4-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申报2023年度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分制”奖励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26 17:59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分制”奖励实施细则》(温人社发〔2023〕23号),现就申报2023年度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分制”奖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2023年度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时根据文件要求积分超过40分以上的。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

三、补贴奖励额度

年度积分超过40分的,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奖励对象,实行分档奖励,一般确定第一档奖励对象1名,给予奖励30万元;第二档奖励对象2名,给予奖励15万元;第三档奖励对象3名,给予奖励10万元;第四档奖励对象4名,给予奖励2.5万元。上述积分周期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人才引进以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四、条件审核标准

1.机构条件。2023年度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

2.引才认定条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信息汇总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企业员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主要依据,由对应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认定。

3.缴纳社保要求。引进人才以温州地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准。

市本级受理市本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申报,各县(市、区)受理属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申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要求向属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奖励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

五、咨询电话

鹿城区:0577-56781316   瓯海区:0577-88528831

龙湾区:0577-86966758   洞头区:0577-63488803

乐清市:0577-62522521   瑞安市:0577-65851610

永嘉县:0577-57768287   文成县:0577-59026209

平阳县:0577-58129930   泰顺县:0577-67595738

苍南县:0577-68680318   龙港市:0577-59911606

市本级:0577-89090125


附件:

1.《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分制”奖励实施细则》.pdf

2.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分奖励申报表.docx

3.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信息汇总表.docx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