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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温州市十佳服装制版师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发表时间:2018-09-18 09:18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温州市首届“瓯越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8〕52号)文件精神,经大赛组委会讨论,制订本次大赛的技术文件。

一、项目及时间安排

大赛为现场考评,分男装(创意衬衫)、女装(连衣裙)两个门类,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20%)、服装制版(40%)、样衣制作(40%)三个考核部分。

项目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

时间

1

理论知识考试

60分钟

2

服装制版

男装:服装CAD制版

90分钟

女装:服装立裁

120分钟

3

样衣制作

270分钟

二、竞赛形式

采用个人竞赛形式。

三、竞赛内容

项目一: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包含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三部分内容。

1.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形式,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提供理论复习提纲见附件1。

2.试题题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

项目二:服装制版

男装:

1.操作内容

(1)根据大赛提供的图片资料,使用服装CAD软件制作结构设计图。

(2)在结构图基础上制作工业样板(包括面料样版、辅料样版和工艺样版)。

2.操作条件

(1)每位选手一台电脑, 电脑上统一安装好“博克v18”与“智尊宝纺感恩版9.7”两种服装CAD软件。

(2)大赛统一提供绘图仪出图。

3. 操作要求:

(1)CAD样板制作包括:结构设计图、工业样板(包括面料样版、辅料样版和工艺样版。

(2)结构图:衣身结构平衡,比例恰当,袖山与袖窿、胸腰臀关系合理,尺寸准确,符号标注清楚。以“结构图-工位号”命名。

(3)裁剪用纸样:缝份设计合理,领面和领底、袖片和衣身结构关系正确,标注必须符合企业生产标准与要求,标明各部位样板名称及片数、丝绺符号、对位记号等,将样板排列在150cm宽的矩形内,并以“样板-工位号”命名。提交以备工作人员打印。

最后,将2个 CAD文件储存在桌面上以“项目2-工位号”建立的文件夹中。

注:选手切勿关闭电脑,以免造成文件丢失,后果选手自负。

女装:

1.操作内容

(1)在人台上粘贴标识线。

(2)根据大赛提供的图片资料用白胚布独立完成立体裁剪。

2.操作条件

(1)每位选手一个165/84A的女子人台。

(2)每位选手一张制版桌。

(3)大赛统一提供硫酸纸、胚布。

(4)其余工具选手自带。

3.操作要求

(1)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准确理解款式的结构特征,运用立体裁剪的手法塑造衣身的造型。先用坯布在人模上进行立体裁剪操作,完成后由工作人员拍前、后、侧外观照片,以备提交供评分参考使用。发放硫酸纸。

(2)展开并整理布片,用硫酸纸拓出净样板,核对样板,加放缝份,并整理成裁剪用样板。

(3)可用平面裁剪的方法装配除衣身以外的其余部件制图,在制图的右下角标明选手工位号,以备提交供评分使用。用硫酸纸拓出净样板,核对样板,整理成裁剪用样板。

(4)裁剪配发的面料,包含面辅料、缝纫线等。

(5)选手比赛结束后,将立裁裁片及裁剪时用的1:1纸样一起上交供评分使用。

(三)样衣制作

1.操作内容

(1)根据完成的工业样板,使用大赛统一提供的面辅料,进行排料和裁剪。

(2)独立完成服装的制作。

2.操作条件

(1)每位选手一台工业电脑缝纫机和独立熨烫区。

(2)每位选手有独立排料和裁剪区。

(3)每位选手一个165/84A的女子人台或170/92A的男子人台。

(4)大赛统一提供面辅料、缝纫线。

(5)其余工具选手自带。

3.操作要求

选手根据提供的面、辅料、工艺要求,使用完成的工业样板,按工业生产的标准要求,仔细分析款式图主要设计元素与工艺特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女式样衣缝制与整烫任务。缝制要符合工艺要求与流程,注重外观造型效果。

比赛结束后,选手需上交裁剪样板和成衣,成衣穿在对应的人台上,在衣身下摆处缝制写有选手编号的布条。

四、评分标准

1.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分别计算各子项得分。按规定比例计入总分。

2.各竞赛项目和竞赛总分均按照百分制计分。

3. 若总成绩相同时,以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为先。

4.在比赛时段,参赛选手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和监考正常工作等不文明行为的,由专项裁判长扣减该专项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该专项成绩为0分。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该专项成绩为0分。

5.参赛选手不得在比赛结果上标注含有本参赛队及选手信息的记号,如有发现,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五、相关规定

(一)理论考试

1.参赛选手需持本人参赛证、身份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并按座位编号要求就座,将编号卡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开考15分钟后参赛选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纸张等资料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座位。

4.考试时,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即编号卡号码)、单位等填入试卷规定位置,不要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5.考试时,使用水笔答题,不得使用红色笔、涂改液、胶带纸。卷面字迹工整、清晰。

6. 在竞赛现场内需保持安静,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递稿纸等。

7.竞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当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考卷倒扣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不得带出比赛现场。

(二)技能操作

1.比赛选手在竞赛前20分钟,到考试场地检录、抽取比赛工位号,并调试工业电脑缝纫机。开赛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需要的笔、打板尺、熨斗、梭心、梭壳等必要工具请各自备。

3.女装竞赛时技能操作两个项目可共用时间,竞赛时间不超过6个半小时(理论试题除外);男装竞赛时技能操作两个项目则需按各自独立规定的时间完成。

4. 竞赛过程中,如遇设备等故障,选手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提出,由监考人员安排设备的维修或更换,耗用时间不计入比赛时间

5.参赛选手须按照任务书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档,禁止在竞赛结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如发现竞赛结果上有与竞赛无关的标记则取消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

6.选手提交竞赛结果后,须等待工作人员对保存的文件、竞赛工具及设备进行清点验收方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赛场。

7. 选手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赛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