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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7-09-28 15:44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市场监管力量,根据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经我局党组研究,并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选调名额2名,岗位为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直属机构、派出机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岗位;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或 “药学”招考专业。

二、选调资格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在本市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时间满3年(2014年10月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2012年10月1日前录用);

3、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地点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市府路496号原市工商局行政办公大楼17楼1715室),联系电话:89660299、89660218。

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10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方法:报名者需填写《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

2、资格审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3、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注重对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4、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上)。

5、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和政审。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形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6、决定选调。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要求,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市市场监管局政务网进行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市纪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89660617。
        

附件: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 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