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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10 15:08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人数:

有关考生:

根据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7年7月13日(周四)9时至16时在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进行,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集中材料交叉复审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其他事项届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温州人事考试网和温州人才网发布。

附件1: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复审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